他們當兵,我們陪他們熬煮寂寞,一遍遍復習著很多不再的年少輕狂;而我,從一個才國二、還年少懵懂的小女生,一瞬間就跨過了十八歲的沉重門檻。我們都長大了,不管願不願意,成長的蛹自顧自地撕裂青春、割斷童年的藕斷絲連,急急地催促我們蛻變成熟。
很多人都不解於我的瘋狂,紛紛問我喜歡他們的理由。
是阿信青春洋溢的歌聲、和充滿感染力的歌詞曲調,是冠佑節奏強勁的鼓聲,是怪獸溫柔用心的演奏,是石頭輕輕一揚就彷彿要生出羽翅的吉他,是瑪莎精彩激昂的貝斯,是……應該還有更多,是我無法化成文字的。雖然,我還是喜歡他們之前的專輯更甚於第五張,但我還是能發現許多能讓我感動的元素。在vcd中,我羨慕他們對音樂的執著,更嫉妒他們彼此調侃卻默契十足的友情,還有什麼?是的,我看見一群相互扶持走過好幾個寒暑的大孩子,在自己無悔選擇的路上認真的走過辛酸,走過精彩。我永遠印象深刻著怪獸所說的,「如果有一天我放下我手上的樂器,也許我會過得更好,也許我的生活會不再日夜顛倒;但我肯定,那時候我將不會太快樂。」
我喜歡"倔強",喜歡五月天的狂,「最美的願望 一定最瘋狂 我就是我自己的神 在我活的地方」,喜歡五月天的自信,「逆風的方向 更適合飛翔我不怕千萬人阻擋 只怕自己投降。」我喜歡"孫悟空",喜歡五月天的冒險精神「如果要讓我活 讓我有希望的活(請給我快樂苦痛) 我從不怕愛錯就怕沒愛過。」我喜歡"約翰藍儂",喜歡五月天的堅持「能不能暫時把你的勇氣借給我 在夢想快消失的時候 讓我的歌 用力穿過天空 為我愛的人做一秒英雄。」
每個人都可以放肆跳舞,每個人都可以用力搖滾,能不能讓我們用音樂抵抗滿天烽火?只因我們都是神的孩子,都應該,要在青空下盡情舞蹈。
五年了,我在他們的音樂裡,再一次笑過,也哭過。
你還是要問我,為什麼喜歡五月天?阿信說,搖滾是一種生命態度,是的,
Life rocks.
完成於2004-11-28
這是以前在新聞台時期的文章,五年前的文字,細細訴說著喜歡五月天的種種,那時以為身邊沒有人懂得我的狂熱,所以孤單,所以繼續將自己埋首於他們的音樂裡。而後,聽了第一場他們的演唱會,我還記得那一夜的激情與熱度,記得我和後來認識的朋友,兩個人在人群中,聽見某首我們都喜愛的歌時,那麼開心的相視一笑;記得結束散場以後,為了排隊而沒吃晚餐的我肚子才開始餓了起來,而我的聲音已經完全啞掉;記得聽見憨人的時候,我撥了電話給無法到場的朋友,只因為跟她約定好了,如果有唱這首歌一定要讓她聽見手機轉播的現場。
而我期待,今年七月的演唱會,能為我帶來更多無法抹滅的記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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